(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迹礌管啡攮独归扫害激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除上述以外工程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
一、根据规定公路施工合同用备案吗
公路施工合同不需要办理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中标后先签施工合同后备案吗
施工合同备案已经取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