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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