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现金折扣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的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给予现金折扣的,减少的销售额或劳务收入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现金折扣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计算扣除金额,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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