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需要承担的债务是有效存在的。
二、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债务不能存在以下情况:
(一)根据其性质不能转移。
(二)法律规定不能转移。
(三)当事人约定不能转移。
三、受让人与转让人就债务转移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四、承担行为经过了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