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处罚,对精神病患者不适用。拘留是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阻止犯罪行为。若未抓获犯罪嫌疑人,需通知。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疾病不会被拘留,看守所不收押患有精神病的人。判断精神病通常根据感知、思维、记忆力等方面。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无法消除案底。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是刑事拘留处罚吗?
1、刑事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处罚。
刑事拘留是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
2、对于应当被拘留,但是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机关需要告知。
(1)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撤销拘留决定之前,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应当及时向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二、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疾病能拘留吗?
1、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疾病不会被刑事拘留。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精神病通常根据感知、思维、记忆力等方面。
(1)感知:患者是否出现幻听幻视等错觉,也可能出现胆小、敏感、多疑等心理问题,一般具体表现为害怕房间内的玩偶、家具、电器、花草树木、恐惧周围的人和事等。
(2)思维:精神病患者一般无法正常思考,甚至对简单的数学题无法给出正确答案、言谈举止和精神、没有逻辑、做一件事情不能注意力集中等。
(3)记忆力:患者对远期或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发生错乱,遗忘,虚构等症状。
刑事处罚分为主刑、附加刑两大类,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故此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若是被判处了刑事处罚,那么一定会留下案底。而留下了案底之后,不管采取什么方式,都不能将案底消除。
结语
刑事拘留并非刑事拘留处罚,而是机关为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应当被拘留但未能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机关需要告知,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犯罪嫌疑人若有精神疾病,一般不会被刑事拘留,除非罪大恶极且对社会有危险性。判断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通常根据其感知、思维和记忆力等方面的表现。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无法消除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六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