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亲属监护人的被监护人,可由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如不服,可向申请指定。指定监护人应以被监护人最有利为原则,但如被监护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可由临时监护人代为处理。指定后不得自行更改,如不服可诉至。判决书应送达各方。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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