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如果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且满足特定情形,应立案追诉,包括两次以上容留、被行政处罚后再容留、以牟利为目的容留等。
法律分析
刑法中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当立案追诉:1. 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两次以上;2. 因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而被行政处罚后,又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3.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4. 法定其他立案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