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因产生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吗

因产生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

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