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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与保密义务有何区别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1.两者内容不同。保密条款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竞业义务是保密义务的一个方面。

2.两者的期限不同。保密义务的存在没有期限,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永远存在;而竞业则存在着一个期限。

3.两者对是否要支付补偿金方面不同。保密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竞业约定是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用人单位应当就此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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