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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农村酿酒小作坊需要哪些程序?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农村酿酒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小作坊备案证明的流程包括向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通知书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贸部门申请酒类经营许可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作坊备案证明。此外,还需提供符合场所、设备、人员和工艺要求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农村酿酒小作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小作坊备案证明。其中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继续在工商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2、前往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四种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前往当地经贸部门(管理酒类产品批发零售的部门)申请《酒类经营许可证》;

4、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小作坊备案证明,需要提交以下五种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

(5)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

5、需提交能证明农村酿酒小作坊符合下列四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结语

农村酿酒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小作坊备案证明,需按以下流程办理: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食品流通许可证;2、提供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办理营业执照;3、申请酒类经营许可证;4、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小作坊备案证明;5、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请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农村酿酒小作坊合规运营。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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