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制度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条件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