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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作废已开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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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步,打开税控软件后,点击上方的【作废管理】。第二步,点击【作废管理】后,再点击【已开作废】。第三步,点击【已开作废】后来到新界面,点击查询条件下的倒三角形,选择查询条件。这里我以选择【客户名称】为例。第四步,选择【客户名称】后,输入客户的名称或者客户名称的关键字,点击【查询】即可。第五步,点击【查询】后,就会跳出想要作废的已开了,然后再点击【查看原】。第六步,点击【查看原】后,来到界面,点击上方的【作废】按钮。第七步,点击【作废】按钮之后,跳出新对话框,点击【是】。第八步,点击【是】之后,会提示已经作废成功了。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之一规定:本规范旨在明确电子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业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安全要求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电子服务平台整体规划、设计、开发、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之五规定:电子服务平台通过开票设备及开票接口服务进行纳税人电子的领用、退回等操作,并提供相关查询功能。电子服务平台按照税务部门对填开的相关要求,通过开票设备及开票接口服务进行电子开具。开具完成后,由开票设备自动将信息上传至税务机关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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