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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物业维修基金,楼顶漏水是归物业管还是个人承担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物业全称为物业管理,是业主所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要对房屋的相关设施进行养护和管理。楼顶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所共有的区域,不属于私人负责的范畴,所以漏水问题属于公共设施的养护。所以当楼顶漏水时,应当积极向小区物业反映问题,当小区物业推诿时,要明确他们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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