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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户口本户主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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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随意写。 所谓户主,机关为了管理方便和需要而设定了户主,一旦户主死亡,机关会根据管理的方便而指定户主。该户主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没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更不是对房产的分割和继承。 机关指定户主的原则一般是有产权人的写产权人,没有产权人而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人的,写租赁权人或着土地使用权人,上述权利人都不存在的,以方便户籍管理为原则指定户主。 假定一户之中的2个以上的人都希望做户主,机关可能暂时会不指定户主。即不发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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