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让养狗不合法。小区物业本质上没有权禁养宠物,物业不是机构不是公检法,没有执法权。但是如果不办狗证或者不栓绳的话物业可以报警,有权力处置。在证件齐全、且狗有注射,疫苗的情况下,没有权利禁止在家养。
但是可以,通过居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物业出台的所有通知、规定,都不能与法律相抵触,我国目前法律并不禁止公民饲养宠物,所以物业无权干涉业主养狗。物业要是强行动手打狗收狗,算是侵犯物权,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