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在期满之日的上午释放 。
其次,抓人的当天不计入拘留期限 ,从第二日算起为一天,数到第十天的上午放人。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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