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都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而可以延期审理,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最多进行两次。
法律分析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机关侦查。人民补充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补充侦查。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拓展延伸
延长补充侦查期限的申请程序
延长补充侦查期限的申请程序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向相关递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延长补充侦查期限的理由和依据。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或文件,以支持其申请。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合理性。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材料。最后,将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作出是否批准延长补充侦查期限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的决定,并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确保延长补充侦查期限的申请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是为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弥补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在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阶段,人民和人民都有权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最多可进行两次。申请延长补充侦查期限需要按照程序进行,包括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审查。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的决定,并采取进一步行动,确保申请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机关进行说明的,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作出书面说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