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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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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是什么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x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这就是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可以在销项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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