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但如果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或不适宜抚养孩子,父亲有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则应将孩子判给父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则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刚出生的孩子离婚原则上是判给母亲,即孩子的抚养权人由母亲担任,但是母亲不对孩子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或者是母亲患病,孩子不适宜和其一起生活的,而父亲有能力又愿意抚养孩子的,则应该将孩子判给父亲,即孩子的抚养权人让父亲担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婚姻破裂后,如何判定婴儿的监护权?
在婚姻破裂后,判定婴儿的监护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会关注婴儿的最佳利益,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其次,会考虑父母的能力和意愿来承担监护责任,包括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教育和保健资源。同时,也会考虑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婴儿与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的关系。此外,还会考虑父母的行为和是否存在虐待、忽视或其他不利于婴儿的因素。综合以上因素,将做出判决,以确保婴儿得到最适宜的监护安排,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幸福。
结语
综合考虑婴儿的最佳利益和父母的能力、意愿以及亲子关系等因素,在判决婴儿监护权时,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依据。无论是父母离婚后由母亲直接抚养,还是由父亲承担抚养责任,都应以婴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将综合各方面因素,确保婴儿得到最适宜的监护安排,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