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法律概念的加班是指经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安排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只有经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才需要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未经批准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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