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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股东的股份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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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股东失联处理办法如下:1、通过询问亲友、报警的方法找到失联股东;2、向宣告其失踪;3、召开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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