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前重刑结构的重要部分,没收财产刑的完善既会大大促进该重刑结构的轻刑化,也是整个刑罚结构变革的结果。 法律咨询:可以没收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吗 律师回答: 不可以。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第十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反案件、危害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