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均有管辖权。法律依据: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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