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离婚后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名是不可以的。如果孩子尚未成年,须父母双方的同意才能对子女的姓名进行更改。更改姓名的本人或父母、收养人需要先准备必要的材料;当事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一、丧偶孩子改姓新规定

丧偶孩子改姓新规定,一方丧偶的。如果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者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如果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孩子可以随对方姓,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定了刑法。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二、要怎样改名字

我国公民更改姓名的方式: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需要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如果是成年人,只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给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

三、婴儿户口改名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婴儿户口改名字的流程为:婴儿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根据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再而根据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也可以更改姓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