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标准: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
5、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
6、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