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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无法开出,公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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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举报、仲裁、起诉。《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出具解除/终止证明,办理档案、社保转移。劳动者需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分析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公司员工离职证明遇阻,应对之道是什么?

当公司员工离职证明遇到困难时,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应对之道。首先,公司应该仔细了解离职证明无法开出的具体原因。可能是由于信息不完整、文件丢失或其他技术问题导致的。其次,公司应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可以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同时,公司应积极配合员工,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便他们能够解决问题。最后,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公司应向员工提供书面解释,并承诺尽快解决该问题,以保护员工的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公司应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并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结语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现,公司应当依法出具。劳动者若遇到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向起诉。《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并保存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公司应积极解决离职证明问题,与相关部门合作,保护员工权益,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良好沟通合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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