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用人单位不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协议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不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协议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律师分析: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