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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罪是如何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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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客观方面表现为积极参加和参加活动,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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