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拖欠工资的解决方式: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仲裁;3.向起诉;4.申请支付令。若无劳动合同,可提供应聘登记表、工作证件、工资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工地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讨要工资: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3.向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结语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劳动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讨要拖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起诉。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申请支付令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款。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应聘登记表、工资单等。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通过这些手段,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