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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同纠纷如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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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一、合同纠纷诉讼特点是什么

1、诉讼是人民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

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

2、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

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3、人民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就有权依法受理。

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

5、人民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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