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主犯可判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分为共谋和策划指挥两种情况,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主犯和从犯的刑罚会有区别。
法律分析
一、寻衅滋事的主犯会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主犯会判处缓刑。如果主犯被判处了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一些减轻处罚的情节,同时也不是累犯,就会适用于缓刑。根据犯罪份子的悔罪表现以及犯罪情节,认为如果使用了缓刑,也不会导致危害社会了,也适用于缓刑。但犯罪份子不会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份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会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会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的主犯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寻衅滋事罪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罪者通常为主犯。符合标识的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第二、在事先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寻衅滋事是一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在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中,一般会根据行为人的参与程度做出主犯和从犯的区分,根据身份,主犯和从犯接受的刑罚也会有区别。主犯要承担寻衅滋事全部的犯罪,而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
结语
寻衅滋事主犯一般会被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那么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寻衅滋事主犯可以被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遵守特定的条件。至于寻衅滋事罪的主犯的认定,一般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行为的主次作用来判断。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被视为主犯,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被视为从犯。因此,在寻衅滋事罪中,主犯和从犯接受的刑罚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