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证据,但如果对方不承认,证明力就不够了。因此还要加上医院就医记录、伤情鉴定记录等证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劝阻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受害人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遭受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
1、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予以行政处罚。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如果一旦报警,机关必须出警,并且必须予以制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机关应当处罚。
3、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
二、婚内家暴法律
家暴和虐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身体、禁闭、冻饿、凌辱人格、精神恐吓、性暴虐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伤害、摧残、折磨的行为。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表现为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不照顾,使被扶养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维持,甚至生命和健康得不到保障。
人民处理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的离婚案件,应当查明夫妻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状况,实施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事实和情节。如平时感情不好,实施上述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恶劣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平时感情尚好,上述行为是一时而为之且情节不严重的,应当责其改过并着重进行调解,化解纠纷。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