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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利息借款要不要打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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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借款时要打借条。订立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且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借条上的字迹消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依法成立的欠条均具有法律效力,字迹消失可以通过特定角度的光照,或者采用特殊仪器,把残留的书写痕迹复原。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借款合同不是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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