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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裁定所有权何时转移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主观:

可以直接裁定以物抵债,在强制执行的程序中,如果经过拍卖或者变卖所执行的财产,无法成交的,则经过申请人同意,可以裁定以物抵债。法律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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