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人破产重组后,抵押权人的权益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抵押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破产重组中按照优先顺序受到清偿,如果清偿不足,则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中,应当确定债务人的财产清偿优先顺序。
第七十条:债权人按照优先顺序清偿债务,先清偿债权,再清偿优先受偿债权,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
第三十三条:抵押权人在抵押物所受的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
第三十五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请求清偿抵押债权时,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债务人破产重组中,抵押权人的权益受到保障,可以按照优先顺序受到清偿,如果清偿不足,则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