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一、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享有探视权。
二、探视权如何行使由孩子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判决。
三、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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