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两种结果,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机关。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机关退回机关后,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