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能做的工作有:咨询相关情况、确认拆迁补偿、确保产权信息、做好准备工作等,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来处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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