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有赔偿。法律规定,只有当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才需要在离婚时给予配偶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存在上述行为,那么任意一方都无需给予对方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