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合同纠纷的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合同纠纷的规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承揽合同纠纷的解释是: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当根据承揽合同约定或其他相关协议依法审理,出具判决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