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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有关问题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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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谈离婚损害赔偿中的有关问题: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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