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在2010年下发的《机关涉案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里,对支认定有详细的说明:
(一)凡是制式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包括自制、改制支),一律认定为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一律认定为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按照《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制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