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区别当庭认罪和自首:
一、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如实供述的,视为自首;
二、自愿认罪是指犯罪人在法庭上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认定这个情节要注意:
1、认罪时间必须在法庭上,即一审审判阶段;
2、认罪必须出于犯罪人的自愿;
3、认罪的程度只需要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自首和自愿认罪是两个相关的量刑情节,但具体量刑是不同的,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