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保证人与本案无关联;二是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是保证人的政治人身自由权利没有受到;四是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