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相关。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改建征收个人住宅可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以权证或租赁证标注为准,用途以权证或产权档案记录为准。如对征收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了解并与协商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
法律分析
一、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被征收房屋怎么计算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标注建筑面积为准;未标注建筑面积的,平房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1.334计算,楼房建筑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被征收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未标注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录为准;未记录用途的,以规划部门的认定为准。
三、如有异议可行政诉讼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区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太原市拆迁的补偿依据。拆迁补偿的标准是老百姓所关心的,标准越高,老百姓能够获得的补偿款就越多,有少部分朋友甚至想通过拆迁分到几套房子。
房屋拆迁补偿的实施一方面有力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家建设。在当地正式公布房屋拆迁时,当地民众应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证自己的知情权,并在有异议时及时向的工作人员提供,进行共同协商。
结语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的。被征收人可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标注建筑面积为准。如对征收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既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国家建设的推进。当地民众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障自身知情权,并在有异议时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