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属于民事案件。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疏忽或者违法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者损害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涉及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和侵权责任关系。当患者或者其家属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
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
3、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范,积极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