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在劳动合同中签订劳务合同有什么注意的内容

在劳动合同中签订劳务合同有什么注意的内容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者应当年满十六周岁,用人单位应当存在用工资格;其他。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和实际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二、新员工入职多久签合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法律上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漏签劳动合同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