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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翻建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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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翻建最新如下:

1、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购买的农村房屋不能翻建。比如一些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通过继承获得了村里父母留下房屋,或者以某种渠道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房或“小产权房”。根据农村“地随房走”,在获得房屋的同时也可以享有房屋下土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

2、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或宅基地使用面积超标的不能翻建。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要符合“一户一宅”,也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并且实际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3、改变了土地用途的房屋不能翻建。我国对农村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保障村民生活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功能就是用于居住,不能私自改变其“居住”用途,建造成比如一些经营性的厂房等,这也是不允许的;

4、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不能翻建。农村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现象在农村很常见,尤其是兄弟姊妹在对待父母宅基地房屋的权属上。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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