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1)、首先我们说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这种情况下当期应纳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3%(征收率);
(2)、然后是具体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小规模企业的应纳=收入*税率如收入1000,税率是3%的话,应纳=1000*3%=30元,这些是一些比较基本的。
(3)、接着我们再说一下一般纳税人,也就是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工业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了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以及其他经过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当期应纳税的计算分为三步计算进项税额。就是购进货物时,企业取得专用载明的税额。进项的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7%(购进货物适用税率也可能是13%、7%、6%、3%)。
(4)、一般纳税人的有些稍微的复杂,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如购货成本为1000,对应的进项税额就是170,销售此批货物收入2000,对应销项税额340,暂不考虑特殊情况,则应纳=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340-170=170元。
(5)、计算销项税额。就是销售货物时,开具的专用载明的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7%(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或者是7%或6%或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口货物的:额=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17%(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
(6)、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如果是含税销售收入,在计算时要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计算的公式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7%),这里的17%也就是相应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或7%、6%、3%,需根据不同商品确定。
一、怎么区分普通与专用
联次不同,专用有四联,普通只有三联。
使用人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内容不同,普通中没有关于方面的内容。
作用不同,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普通不能。
二、抵扣应该如何计算
专用抵扣金额计算公式为:
专用抵扣金额=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由于个人所得税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应交=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含税进项价格÷(1+税率)*税率。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