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产拍卖需要了解的事情

破产拍卖需要了解的事情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1、提醒竞买人防范风险

2、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

(1)国有资产拍卖的(评估报告不再经国资委确认,实行备案制);

(2)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出让土地经评估后拍;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集体土地经行政部门同意后办理手续再行拍卖;租赁土地不能拍卖。)

(3)破产企业的禁止流通物和流通物拍卖(禁止流通物:国家收回;流通物:必须转让给具备接受资质的竞买人)

(4)成套设备的拍卖(整体出售)

3、注意防范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的潜在风险(如下)

(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空白会给拍卖操作带来很大不便和潜在的风险。

(2)破产企业财拍卖的地方性不一致。这些规定总体一致但各具地方特色,这使破产企业拍卖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使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失去应有的优势。

(3)破产企业财产拍卖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4)协助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